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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100种疾病下月起将按病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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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医院获悉,3月1日起,在贵州省人民医院治疗包括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乳腺良性肿瘤(单侧、双侧)、卵巢良性肿瘤等在内的近100种类病种将实行按病种收费。

据介绍,按病种收费是指:在向住院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以诊断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的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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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在省医就诊上述100种疾病将实现按病种收费

按病种收费标准:

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

按病种收费意义:

“实施按病种收费,旨在进一步推进我省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规范临床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贵州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王元林介绍说,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收取,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等费用转为门诊收费。医疗机构要确保医疗质量,不得推诿患者,无故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分解患者住院次数。

按病种收费权益:

接诊符合病种进入条件的住院患者执行按病种收费,医疗机构不得以变换主诊断、主麻醉、主操作等方式规避。凡执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医疗机构要与患者签订病种收费协议书,不再向患者及医保经办机构出具“一日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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