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童疑贪玩成性,昨凌晨时分带备剪钳到红磍机利士北路一条横巷,企图偷走一辆上锁的折合式自行车,有路人刚巧路过发现报警,警员到场将5名小童拘捕带署,以涉嫌企图盗窃被捕。执业大律师表示,10岁或以上的儿童,法例上已经需要负刑责。
文汇报报导,这5名10至12岁的男童是在球场嬉戏时结织,前晚深夜,5人在红磍会面,发现只有3部自行车,并非1人1车,有人遂提议往偷自行车,并立即返家中取来剪钳。
现场消息指,5人见警员到场,立即弃下折合自行车及剪钳,四散逃窜。但警员已将横巷包围,成功将5童拘捕及带署,问话后再通知各人家长到警署将他们接走。据了解,当中两名姓林男童为兄弟。
据报导,执业大律师称,根据“少年犯条例”,10岁或以上的儿童已经负上刑事责任,10岁以下的儿童则可免责。若真的被起诉,会安排在儿童法庭受审,一经定罪,有机会被判感化或被判入教导所或儿童院。不过大律师指,罪行轻微者大多数不会被检控,警方会要求涉事儿童的父母前往警署,由警司级以上的警务人员向涉事儿童发出警诫,警方虽会记录在案,但不等同于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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