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刘某晚上聚餐时喝了几两白酒,两瓶啤酒,聚餐结束时已是醉意朦胧,同桌朋友帮其叫了代驾送回家。
车辆进了小区停在停车场,代驾司机就离开,刘某在车上坐了一会后,觉得停车的地方离自己家太远,便自己驾车去寻找停车位,谁知醉的不知东南西北的他将车逆行开上了小区的单行道,还拒不避让对向来的车辆,觉得对方是在找他的麻烦,下车打了对方司机。
民警到场检测发现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80mg/100ml,刘某因此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
小明说法
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即构成危险驾驶罪。乍一看刘某似乎构成犯罪没问题。
但问题是,小区内部道路,能不能算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
小区内的道路是否法律意义上的道路,关键看其是否属于“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如果小区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那么该小区的道路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道路”,在该小区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自然就构成危险驾驶罪。
所以刘某辩解称案发的小区停车场不对外开放,是封闭性的,且他当时是在小区内的内部道路上慢速挪车,旁边无行人,所以案发时行车路段并不属于危险驾驶罪中的“公共道路”,不应构成危险驾驶罪。
那么,这个案子罪与非罪的关键就是小区的内部道路是否属于法律所称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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