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男组成犯罪集团,招揽中国籍旅游领队加入,取得中国籍游客身分文件冒办预付卡门号后转卖牟利,帮助诈骗集团取得人头门号行骗,台中地院今天判处成员3年到4年6月徒刑。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发布新闻资料指出,42岁刘姓男子、36岁陈姓男子与42岁陈姓女子,民国106年成立人头手机门号冒办集团,由刘男印制名片广告单,3人到南投县埔里镇中台禅寺等中国旅客聚集处,招揽中国籍领队加入。
30岁中国籍曲姓领队加入后,每次带团入台前都先与刘男联系提供旅游路线,曲男以领队身分向团员佯称代办免费行李超重升级,取得团员护照等身分证明文件,再与刘男会合到通讯行持中国籍旅客证件,冒名申办预付卡门号。
曲男自106年1月15日至4月2日止共带团5次、伪造团员105人,总计冒办预付卡门号623笔,每张门号曲男可抽取新台币100元报酬,共赚取不法所得6万2300元。
冒办集团再以每张门号1600元转卖给诈骗集团,曲男盗办的门号共诈骗国内53人,受害金额达771万元。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审酌双方证词、证物与帐册等事证,今天依组织犯罪、伪造文书、诈欺等罪判处刘男4年6月、陈女3年6月、陈男3年、曲男3年4月徒刑,没收犯罪所得,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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