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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被判刑4个月 王丹:选易科罚金等于认罪

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台湾高等法院5月15日依通保法判4个月,得易科罚金。大陆民运人士王丹称,若选择易科罚金就等于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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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泄密案,马英九被判有罪引广泛关注(图源:Reuters)

大陆民运人士王丹15日在脸书(facebook)表示,马英九如果真的自认有罪,就应选择易科罚金(用罚金代替原宣告的刑期的制度),免去牢狱之灾。如果马英九认为自己清白无罪,就应当放弃易科罚金,宁肯坐牢4月,也要表达抗议。

他说,“自认清白,还选择易科罚金,其实等于认罪”。这一点,他难得地与警大前教授叶毓兰观点一致。

王丹还表示,到底马英九要如何面对司法和自我?让我们看下去吧!

据悉,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案,台北地方法院2017年8月一审判其无罪,后台北地检署上诉台湾高等法院。15日上午,台湾高等法院改判马英九有罪,马英九被判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033美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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