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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北检依背信罪起诉马英九马办批政治鹰犬罗织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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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侦办「三中案」及国民党旧中央党部大楼等案,今天依背信等罪嫌,起诉台湾前总统马英九、前国民党中投公司董事长张哲琛、前中投公司总经理汪海清等六人,主要理由竟是这些人贱卖国民党党产,导致国民党损失超过新台币近七十三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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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

所谓「三中案」是指早年国民党旗下的中央电影公司、中国电视公司、及中国广播公司。台湾民主化后,广播电视法新增规定,要求政党不得经营媒体事业,并订下落日条款,规定2005年12月26日为最后期限。于是国民党配合法律要求,出售旗下媒体事业。

早期国民党旗下事业分属中央投资公司、光华投资公司,北检认为,国民党高层执意把旗下媒体以低廉价格出售给中时集团及赵少康等人,却没有提到中常会或两家投资公司的董事会讨论,损害到两家投资公司的利益,导致国民党的利益损失近七十三亿元。

北检认定,马英九等三人违反国民党党章、又违反中投公司、光华公司权责划分等内部程序,径行处分华夏公司股权,使中时集团余建新获取巨额价差。但起诉书并未提到马英九等人收受任何好处。

北检认定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所为,分别触犯证券交易法的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及刑法背信等罪嫌,今天将他们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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