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17日,新浪微博用户“战狼的代价”在微博发表文章称,其丈夫因在网上仿真枪而被中国南京法院判刑入狱。并称南京玄武区法院存在严重的司法报复的行为。
根据该网友陈述,其丈夫是在看完电影《战狼2》之后,在网上看到了关于仿真枪的售卖信息,因此便有收藏仿真枪的想法,
“他觉得能拥有一把仿真枪模型摆在家里是多么美满的事情”。

中国对仿真枪的限定非常严格,近年有多人因仿真枪获刑(图源:VCG)
2017年8月,其丈夫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把仿真枪收藏,随后8月底又以同样的方式购入一把高质量的仿真枪模型,“据说从香港水客过来的”。
据该网友声称,其丈夫但从未拿出去展示,只是偶尔在家中拿出来摸一摸,把玩把玩。
据该网友自己介绍,其丈夫仅网购两支仿真玩具枪,枪口比动能分别为2.85J/cm²与4.90J/cm²,无任何主观犯罪故意,没有任何转卖牟利行为,仅作为娱乐收藏,从未对外展示。
2018年7月17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该网友丈夫有期徒刑三年。其余涉案人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缓刑处罚。
据悉,2018年3月,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曾做出过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规定是否认定为非法持枪要考虑行为人持有枪支的数量;考虑涉案枪支的外观、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等情节。
同时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还表示,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另据中国公安部门制定的枪支认定标准,枪口动能为1.8J/cm²以上即被认为是枪支,但仅仅是违法反治安管理,并没有违反中国《刑法》。
根据该网友描述,其丈夫的两把枪枪口比动能均超1.8焦耳/平方厘米,可以认定为枪支,但并未违反《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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