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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昆山龙哥案:黑恶性质不可辩驳 反抗是无限度必要的

昆山龙哥被反杀的故事背景

就不多说了

电动车司机是不是正当防卫

网民吵翻天了

推荐苏大法学院张成敏教授的观点

三百多字,三段话层层递进,一针见血

极具说服力

【1】由于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并违章变道,引起电瓶车司机的交涉,是权利受到侵犯引起权利维护的表现,因此公安机关不能随便定性为“发生冲突”,这一起因区别于无是非的口角和斗殴;

【2】先行侵犯行为从治安违法升级到行凶犯罪,是恶意的升级,防卫人没有使用暴力对付暴力,防卫人对事态升级没有责任;

【3】特制凶器的砍杀行为不是一般暴力寻衅,其惯常备用,启用动机毅然决然,在闹市区寻衅滋事发展到恣意砍杀,侵害的不仅仅是防卫人,而是公然挑战法治社会,意图建立【黑恶规则】,行为特征具有黑恶势力性质,该项性质不可辩驳,因此也决定了防卫行为具有巨大人身风险,如果不能证明先行侵害人明确放弃报复,如果不能排除轿车人数优势(二人均有恶意,白衣男对砍杀处于随时协助状态),则必须认定防卫人基于主观恐惧,不得不追赶并以最大努力威慑先行侵害人是无限度必要的。是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特别防卫权的行使。

张成敏: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研究方向:诉讼法学、证据学、法律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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