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难的问题今后可能在上海不复存在。
9月6日,上海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对简化企业主体退出作出规定。
界面新闻获悉,这是全国第一份针对企业主体退出机制而制定的地方指导意见。
上海工商部门透露,此次《意见》进一步梳理了前期企业清理专项工作中形成的退出机制,着力解决企业股东(出资人)失联、缺失、不配合等原因导致注销受阻的传统“堵“”问题,切实破解企业注销难顽症。同时,明确对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无需先行补照,对法定代表人无法代表公司提出注销申请的企业,无需先行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意见》要求,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此外,记者还从市工商局获悉,将牵头建设注销企业网上服务平台,打通工商、税务、商务委、海关、人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自的注销业务,实现“流程的清晰透明”和“信息的互通共享”。通过平台优化引导,预计一般内资企业可以减少注销办理时间14个工作日,一般外资企业注销办理时间可以减少1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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