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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通报陕西彬州车辆冲洗站乱收费问题督察情况

针对近日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陕西彬州市以治污降霾名义设立车辆冲洗站乱收费问题,2018年8月28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督察组赶赴现场开展督察。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作用,生态环境部于8月31日印发《关于陕西省彬州市以治污降霾名义设立车辆冲洗站乱收费问题督察情况的通报》(环办督察函〔2018〕951号,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彬州市原称彬县,2018年5月撤县设市,由陕西省直辖,咸阳市代管。原彬县县委2017年2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周例会,确定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市场运作为主、财政补贴为辅”原则,在当年3月初全面建成运营城关沟、西区莲花池、新民水北等3个进出城区的重型车辆冲洗站。之后,县交通运输局与3家企业签订运输车辆冲洗站建设协议,明确由县交通运输局一次性对每家企业补贴30万元,并由3家企业全面负责建设运营。同年9月25日,原彬县县委有关会议确定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成立治污降霾道路运输监测管理站,全权负责车辆冲洗站以及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同年10月25日,由县治污降霾办公室召集县交通运输局、物价局及3个车辆冲洗站负责人商定每辆大型车冲洗一次20元、中型车15元和小型车10元,并于同年11月正式收费运营。其间,2018年春节前暂停运营,春季恢复运营,4月被陕西电视台曝光后再次暂停运营,7月又恢复运营,直至2018年8月26日彻底拆除。

《通报》认为,彬州市违规设立3处治污降霾车辆冲洗站,强制过路车辆洗车缴费,事实清楚,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彬州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治污降霾工作中存在明显乱作为问题。

一是违反国务院治理公路“三乱”的有关规定,打着治污降霾的旗号违规设卡,组织辅警强制过往货运车辆接受洗车服务。

二是违反国家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规定,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并私自商定收费标准。

三是假治污、真收费,对过路车辆不论是否干净、有无必要、是否有效、是否损害,一律要求冲洗,搞“一刀切”;运营单位及人员冲洗操作敷衍应对,5秒钟即完成一台车辆的冲洗,以治污降霾之名行强制收费之实。

虽然上述问题被发现并曝光后,彬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但在社会上已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不仅没有产生治污降霾效果,而且严重干扰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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