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借我和室友的矛盾,利用室友的证词,要evict我,理由是我是nuisance。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那一天我和室友争吵了几句。他在厨房做饭,我就在门口问他,他就拿着刀,看着我,一动不动,大概30到1分钟。我就赶紧打开抽屉,拿出我的菜刀。
我也没有举起菜刀。只是拿在手里。
结果他就跑走了,进了洗衣房。我就回屋了。没想到,他报警了。警察来了,就偏向他。说是他在厨房,做饭。我说我没挥舞,我也只是防身。警察也没arrest我。
然后,这就是房东evict我的最大的理由。
问题是,没有police report,只有一个cad report。这个可以证明我就是nuisance么?
还有,房东为什么站在我的室友一边,不站在我的一边?房东又不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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