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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视频惹争议:是猥亵还是家暴?

近日网上流传一则视频显示,广西一辆公交车上一名男子粗暴对待一名女子,被舆论质疑当众猥亵妇女。然而当地警方26日通报称,两人已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一女。虽然男子被行政拘留5天接受教育,但警方称所谓“猥亵”属虚假信息,网友不应造谣传谣。那么,在公共场合发生家暴行为公众该不该谴责、警察该不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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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的一辆公交车上,一男子强行将一女子拖抱到座椅上

9月26日,一则视频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视频中,在一辆公交车上,一女子试图逃离,但却被男子强行抱回后排,女子的衣服也被撕扯开。“公交车猥亵”随即在微博上成为了热门话题。

梨视频当天引述广西北流警方表示,当事双方有事实婚姻,也有小孩,警方已劝男方不要使用暴力。

至当天下午,北流警方再发布警情通报称,罗某荣与苏某某均为20岁,25日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协商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

通报中还说,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发现网上流传有“公交车上女子被男子猥亵、抢劫・・・・・・”等虚假信息,并强调,网络非法外之地。要求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女权之声”的网络编辑熊靖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男方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反家庭暴力法》,警方的态度也说明了有关意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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