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反强拆杀村官 江西明经国被判死缓



江西省赣州市强拆命案周四宣判。法院裁定农民明经国故意杀人罪成,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家属认为裁决不公平,完全是站在政府一方。到底双方有何论据?

文章配图

去年3月,江西赣州农民明经国在乡人大主席带队强拆其祖屋时,以镰铲袭击导致乡人大主席死亡。明经国到底是否是故意杀人是案情关键。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裁定明经国故意杀人罪罪成,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赣州中院表示,案发当日,村委会本想拆除明经国邻家的房屋,过程中,挖掘机司机操作不慎,造成相邻的明经国祖屋部分瓦片掉落,家人通知明经国后,他拿着镰铲赶到现场。姓卓的乡人大主席报警之际,明经国以镰铲多次猛击他头部,导致他伤重死亡。

法院认为,明经国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性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鉴于明经国误以为祖屋被拆而起意杀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依法判处死缓。

这起命案到底是否由强拆引起备受争议。根据赣州中院周四的说法,案发之前,地方政府并未就强拆明经国祖屋与否,作出决定。至于拆除邻近房屋事先已获得户主用意。而明经国祖屋是由于人为操作失误导致受损,并不是强拆行为所导致,在场乡村干部已向明经国及其家人解释。而被害人在报警前后,并未对明经国实施侵害行为,因此明经国的袭击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