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16日,中国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长春长生公司被撤销相关证明文件,并被罚没款共计91亿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445美元)。

疫苗事件发生后终于下达处罚措施(图源:VCG)
10月17日报道称,中国7月份发生假疫苗事件,10月16日中国终于下达处罚措施,长春长生公司被重罚91亿元,这可以称得上是“天文数字”。有评论指出,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是中国特色的“惩罚性赔偿”。
报道称,除了开出罚款外,相关人员也受到处罚,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另有4人终身市场禁入。
当时中国爆发“假疫苗”事件后,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深夜谈话,下达指示,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处罚相关人员。彼时在非洲访问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也下达特别指示,要求调查真相。8月16日,结束北戴河休假的习近平下达惩罚措施,对吉林省副省长金育辉在内的七人予以免职。
对长生公司的“天价”罚款,在中国引起了讨论。中国的社交媒体“微博”上有网友评论称“前几天刚罚了8亿,今天又罚了91亿,我们国家真有钱”、“为什么不判处死刑”等。10月初,中国女明星范冰冰因为逃税问题被罚8.8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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