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20日,中国官方公布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意见,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人有望延续现行的优惠条款,只要5年内一次离境30天就可为海外所得缴税解套。有台商表示,这消解了大半忧虑。

(图源:新华社)
据10月21日消息,中国大陆台商组织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发言人叶惠德表示,根据新规,原本以为5年内必须有一年离开大陆183天,才能避免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被课税,很多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人很难做到,冲击不小。
这些台湾人的薪资可能由台湾总公司和大陆子公司分别派发,台湾所得就会面临要在大陆缴税的问题。
中国财政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0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显示,虽然在中国居住满183天就构成税务居民,但台商仍可延续过去的5年豁免优惠条款,只要5年内一次离境超过30天,或其中一年内累计离境超过90天,就可重新计算连续居住时间,避免成为课税对象。
叶惠德说,这对台商是好消息。
汉邦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李仁祥说,实名办税早已落实,台湾人目前是以台胞证号码申请大陆纳税人识别号,上述文字只是将现行已经实施的制度写入条例,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看不出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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