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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辩证看待民企的是与非?



北京时间11月1日,中国领导人习近平主持召开了高规格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席间,习近平在听取多位民营企业家发言后发表了讲话,既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在新时代中国的角色和作用,直接而又有力回击了前段时间各种否认、怀疑民营经济的谬论,又直言不讳地谈到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困境和问题,同时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条政策举措。此举既给中国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广大民营企业家乃至世人的焦虑,又再度引发舆论对于民营经济的关注。恰巧的是,关于民营经济的问题,以专题形式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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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1月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图源:新华社)

在邓小平1992年南巡讲话巧妙地避开了所有制之争的二十多年之后的今天,中国社会再次出现一些敌视民企的声音,重新唤醒大众对是否要消灭民企这个大是大非问题的关注。近一段时间来,关于民企的争议颇多,这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民企遇到发展的难关,二是民营企业家有些心神不定。但一些对私营经济的指控,如“没有纪律的,没有深谋远虑的,不足以面对日趋严峻的国际竞争”、将私有制和民营经济视为洪水猛兽和罪恶之源,理应被消灭,都说明极左思想并未走远。中国处在一个转型过程中,必须要更加辩证地看待民营经济的发展,不能自乱阵脚。

民企的“原罪”

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确实不少民企存在问题乃至原罪。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最初的原始积累阶段,由于改革开放处于摸索阶段,法治和市场监管体系落后,一些民企在资本逐利天性的驱使下,出现了利用制度漏洞偷税漏税、贿赂官员、侵吞公共财富等犯罪行为,加剧了贪腐、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这也是中国社会容易滋生仇富心态的原因之一。

比如,在贪腐问题上,官商勾结的情况便十分突出。无论是中国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背后的女商人丁书苗,还是中共政治局原委员和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背后的大连实德董事长徐明和中共政治局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背后的四川商人吴兵,皆是胜于雄辩的例证。在更极端的案例中,“空手套白狼”侵吞巨额公共财富的情况也并非罕见,单是金融大鳄肖建华的明天系便通过精心谋划、虚假出资一度违法掌控了超过3万亿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的金融资产。涉及到经济犯罪的案例同样不胜枚举,德隆系创始人唐万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家电巨头黄光裕的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以及私募一哥徐翔的证券市场操纵罪都是曾名噪一时的大案。

这些正是民营企业落后与腐败的一面,在催生社会活力、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侵蚀不少人的利益。因此,有些人认为,代表私有制的民企为求盈利无所不用其极,是腐败不公和贫富分化的根源,而极左余毒又每每利用这种对民企不满的声音伺机死灰复燃。

可问题是,评判民企的原罪不能以偏概全和超越当时的社会环境。四十年前改革开放伊始,中国不但一穷二白,还非常缺乏经验和制度设计,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在那样情况下,一些企业家挖掘第一桶金时,难以避免地进入了灰色地段,出现了打擦边球的行为,这就是现在常常为人诟病的民企原罪。但这个原罪在相当程度上是特定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下的产物,与其错误地把责任全数归于民企,不如侧重于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况且,就像当年小岗村包产到户虽是对彼时“一大二公”政策的背离但合乎发展规律一样,一些民企的原罪尽管不符昔日法律法规,却未必不可理解,是“摸着石头过河”的非理想型必然。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此已经有所认知,并于2016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其中明确写道“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相当于特赦了民企原罪。

民企是中国经济战略的成功关键

实事求是地讲,即便一些民企当初确有诸多不规范经营行为,甚至有些还违背了法律法规,但不能否认民企在中国经济整体发展中所发挥的非凡作用。回首中国的改革开放,其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变化,一个是资源配置由计划机制变成市场机制,另外一个便是激励机制由平均主义的“一大二公”变成努力与回报直接挂钩,而民营企业正是市场化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反映。过去四十年以来,从无到有的,民企以其灵活、积极的优势,直接帮助中国打破了落后僵化的生产关系,有效搞活搞大了中国经济。

中国国家统计局今年初公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民营经济贡献了国家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具体来看,中国全国工商联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城镇就业中,民营经济的占比超过了80%,新增就业贡献率超过了90%;从经济的贡献看,截至2017年底,民营企业的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了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人民币,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了60%;在技术创新方面,9月国家发改委曾表示“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可以说,时至今日,民企已成为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另外,数据还显示民企在重大国家战略上也发挥了愈来愈积极的作用。譬如“一带一路”倡议。截至2017年,民营企业500强中有156家企业投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118家企业投资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除此之外,有311家民营企业500强在未来三年对于“一带一路”有投资意向,占民营企业500强总数的62.2%。而且,近些年来中国互联网发展突飞猛进,在西方先发优势下迎头赶上,成为能与美国并驾齐驱、共同主导互联网的世界两强,在相当程度上正是依赖于民营经济所扮演的领军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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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0月31日,马云在卢旺达宣布阿里巴巴世界电子贸易平台落地非洲(图源:VCG)

换言之,中国能从四十年前的积贫积弱快速崛起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发展奇蹟,距离民族复兴目标比任何时候都近,一个非常关键的助力正是民营经济。在这些亮眼的数据和成绩面前,那些敌视民企的言论,是多么的愚昧无知?

民企的两面性

整体来看,民企固然有落后与腐败的一面,但也有进步和光辉的一面。这就是民企的一体两面,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两种不同表现。为此,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来辩证看待民企的是非功过,对于民企的问题和缺陷,应该设法予以解决和规避,实现民企和社会共同利益的平衡;对于民企的先进和作用,应该予以肯定,着力改善民企经营环境。

而今天中国不只是需要发展民营经济,并且还要用不断改革的精神去发展民营经济,对不规范和法外之地更要严苛以待,其中法治建设的意义又极为关键,有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遗憾的是,由于一系列现实因素,中国依然普遍存在“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荒诞局面,这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的秩序。“擦边球”不再适应新常态,民营企业应该认清形势,克服急功近利的心态,依法经营实现更强更稳步的发展,反之,政府也需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民营企业遇到的司法不公问题也需重视。

“消灭私有制”、“私营经济退场论”这些声音都是违背改革开放的荒谬论调,大可不必过分纠缠。真正值得深思的是,民企原罪之争背后所暗藏的民意是对贫富差距的不满,对腐败权力的痛恨,对公平正义的企盼。只要能实实在在解决这些问题,回应民意诉求,那些无意义的争论自会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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