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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停牌的新规、历史与现状

11月6日,针对A股市场中仍然存在的“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特别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证监会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为此,有必要对停牌规则及A股市场的停牌行为进行梳理。

停牌现规与新规

当前A股市场的停牌规则已经相对较为完善,目前涉及上市公司停复牌的规则主要有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深交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具体而言,可以将上市公司的停牌行为分为以下几种:

1、异常交易情况下的临时性停牌

异常波动导致的临时性停牌是最为常见的停牌,一般停牌1到2个交易日,在《交易规则》中,交易所对于这种情况的停牌没有强制规定,但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停牌,并对公司股票交易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披露核查结果。

在《交易规则》中规定了异常波动的几种情形: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深交所规定对ST以及*ST公司的话,连续3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也属于异常波动)一般而言,个股的异常波动大多是股价涨跌幅偏离度较高。

上市公司在发生了异常波动之后,需要发布公告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这也就是常说的“龙虎榜”的披露情形之一。

2、无涨跌幅限制的盘中停牌

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是比较特殊的情况,其中的盘中停牌规则也比较详细,具体而言,就是当涨跌幅绝对值超过10%时,停牌一小时,此后,当涨跌幅绝对值超过20%,停牌至14点57分,之后进行集合竞价。

3、财报披露导致的停牌

财报披露中产生问题导致停牌的情况较为常见,具体而言,一般有财报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未按时披露财报、财报存在误差或虚假、财报不充分且不按要求解释等情况都会导致上市公司停牌。

4、经营活动问题等导致停牌

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不规范也是停牌的重要原因,例如违反法规、交易所失去上市公司有效信息源等情况时,交易所都有权对上市公司进行停牌处理。

5、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的停牌

重大资产重组事件导致的停牌是此次停牌新规中主要针对的问题之一。上市公司的长期停牌基本上都是以重大资产重组为缘由的,正如近期复牌的万达电影,其停牌期限高达一年多,其原因就是该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具体而言,停牌新规中主要有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规范停牌时间,二是加强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

在规范时间方面,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其中比较关键的是提出了缩短资产重组的最长停牌期限,这意味着A股市场上动辄停牌一年的现象很大可能将彻底销声匿迹。同时,将强制复牌的权利交给交易所,意味着上市公司在其中原本很高的自主权受到限制,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很难再“任性”停牌。

虽然绝大部分公司都会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但部分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质量较低,投资者很难从中获取信息,且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真实性、可行性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完全的问题。此次证监会明确提出了“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与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影响较大

如果说上述规则是制度层面的规则,那么,停牌与指数调整挂钩,就切实关系到上市公司股价本身。当前的指数制定情况来看,是已经考虑到停牌影响的,以沪深300为例,编制规则中有一整套对于停牌的处理措施,具体而言:

1、对于已经在指数内的个股,在定期审核样本资格时,至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已连续停止交易3个月,且仍未恢复交易的样本股列为候选剔除股票;至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连续停止交易接近3个月,且仍未恢复交易的样本股,由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列为候选剔除股票;在交易数据考察时段内连续停止交易3个月,现已恢复交易的样本股,如符合样本股标准,原则上将保留在指数内。

2、对于尚未进入指数的股票,在定期审核样本资格时:至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已连续停止交易3个月,且仍未恢复交易的股票不能成为候选新进股票样本;至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已连续停止交易接近3个月,且仍未恢复交易的股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须将上述股票名单通知专家委员会;在交易数据考察时段内连续停止交易3个月的股票,恢复交易3个月后才可以进入指数。

从这个角度来看,指数对于停牌个股还是相对较为“宽容”的,上市公司只有在连续停牌3个月或者接近3个月才会受到剔除指数的威胁。从新规来看,这一项规定极有可能变为停牌的天数不需要连续,而是累计计算,且对于不按照规则停牌的上市公司给予惩罚措施。

停牌历史与现状

10年以来情况来看,以周度测算,A股整体的停牌个股数目在15年出现高峰,此后保持一定水平,但在18年开始有明显的向下趋势15年的停牌峰值出现在7月10日,当时的背景是市场连续下跌,上市公司大多以股价异常波动为由申请了临时停牌,7月10日停牌公司总数为1378家,占到当时上市公司总数的49.8%。

18年的停牌高点出现在2月9日,当时在贸易战影响下市场大幅下行,有339家上市公司停牌,占比为9.7%。此后停牌公司数目相对保持了一个较高的水平,大致在200家左右,但7月之后,停牌公司数大幅下降, 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交易所加强了对停牌行为的监管。

截止11月6日,一共有66家上市公司处于停牌状态,其中停牌天数超过30天以上的有34家,超过100天以上的有19家,连续停牌天数最长的为ST新亿、深深房A与沙钢股份,其停牌日期均在500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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