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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陪审团其实是很科学的

有人说陪审团都是法盲,这12个人都是法盲,很有可能造成这案子的不公正审理,不是的,这个陪审团制度很科学的,什么叫法盲?法盲就是你不懂法,其实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实体法,一部分是程序法。对于这个实实体法这一部分很容易懂,对某一个犯罪比如孟晚舟,她是一个诈骗罪,这个陪审团来之前完全可以对诈骗罪一点都不懂,但是等你来了之后,法官给你介绍一下。你就知道如何来判断他是不是诈骗了,剩下的工作就是坐着听。

所以说其实陪审团会有利有弊,在刑事案件当中,对于被告来说其实陪审团是很有力的,监控方要找证据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如果他不能成功说服这12人的话,那你就有罪了。有的时候只是忍着而已,就这些人坐的那儿,他就听这个事我信还是不信,这证据可以是各种的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审理这个过程如何这审理,如何来呈现你的证据,如何来制证这个是程序方面的。

这个程序方面,在西方现在来说,他们是比较科学比较严密比较公正的。在中国还存在很大的问题,那在这个程序过程当中,一个人你来做这种的话,在这个程序里面他会通过这个程序让你原型毕露,对真话假话都能给你问出来,如果是假话的话,经不起这样的一个审理的过程的,经不起那个指证的过程,会你会露馅儿的。陪审坐在那里他是会听的,通过这一系列的过程,他就能判断这个是假的那个是真的,这个我信那个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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