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上海出台水务海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5万元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2月23日消息,日前,《上海市水务海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旨在维护水务海洋管理秩序,加大执法力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水务海洋违法行为。《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办法》规定,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权对上海市范围内的水务海洋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能够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基本违法事实、线索或者照片、视频等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且所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将视情况奖励举报人。奖励标准最低不少于500元,最高不超过50000元。

《办法》明确了8种水务海洋违法行为,包括:违法用海(非法占用海域、未经批准围填海、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等);违法填堵河道;违法实施涉水工程施工;侵害水工程设施;违法取用水资源;违法排放污水;违法采砂;其他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