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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北反杀案涉案女生解除取保候审 不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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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北反杀案有了新进展,当地时间2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作出决定:不追究涉案女大学生小菲(化名)刑责,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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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生的一起反杀案引舆论热议(图源:VCG)

据2月26日报道,2019年1月18日,一篇《追女大学生遭拒,持械闯对方老家遭反杀》的报道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从2018年5月开始,王雷(化名)多次骚扰大二女生小菲,骚扰的地点包括北京一公园内、小菲就读的张家口一所大学校园内、小菲位于河北省涞源县的家中。警方和检方均认为,王雷想用这种方式和小菲谈恋爱。可是,小菲只把王雷当哥哥。

2018年7月11日,王雷带着甩棍和水果刀来到小菲老家。肢体冲突中,王雷击伤小菲腹部,击伤小菲母亲赵印芝手部,击伤小菲父亲王新元胸腹、腿、双臂。随后,小菲用菜刀刀背击打王雷背部,王新元用菜刀劈砍王雷头颈部,王雷倒地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其头颈部,最终王雷死亡。

反杀案发生后,小菲、王新元、赵印芝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于看守所。2018年8月7日,涞源县检察院认为小菲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条件,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8月18日涞源县公安局对小菲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缴纳5,000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后,小菲当日从保定市看守所释放。

2019年2月24日,此事有了最新进展。涞公(刑)解保字(2019)0003号文书载明,2018年8月18日,对小菲执行取保候审,现因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解除。

不追究小菲刑责是否意味着无罪?反杀案辩护人律师殷清利介绍,小菲收到《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且警方告知其本人的案件终止侦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第2款规定,已经代表她的案件撤销或终止,属于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无罪。

据悉,在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街头也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造成一死一伤。现场视频显示,纠纷起因系一辆宝马车与一辆自行车因抢道发生争执。驾驶宝马的刘海龙在冲突发生后,从车里拿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自行车车主于海明,途中砍刀掉落,反被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将其砍伤,最终致使刘海龙死亡。

“昆山反杀案”引发舆论热议,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就此案发布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江苏省检察院随后就此案作出解读,认为刘海龙挑起事端、过错在先,于海明在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时,做出抢刀反击的行为属于正常反应,“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因此警方撤案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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