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世纪80年代前后,中国社会产生了自称“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这样的一伙人,在当时中国社会构成了一个比较独立的群体。就这个群体的出生现象看,显然是一个积极的事件,无论怎么说,它透露出了中国社会多元化的信息也反映了统治者容忍异议言论的新态度。在此后的时间中,这个群体以自己独特的话语,在某种程度上激活了中国社会的自由言论。
但是,在上述积极现象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很令人担心的事情,那就是这一部分知识分子借“改革开放”的机会,事实上垄断了民间话语权,以至于在一个相对长的时间里,他们的言论事实上和官方的统治殊途同归,都把中国民主----这个以刀下见菜的方式当立马现实的制度,论证成为一种要等待经济高度发达之后才可以实行的东西。于是,民主应当大步走、特别是在现代条件下应当一步到位的事情,被他们转译成为应当“碎步走”,像中国国情的小脚女人那样,一步只跷一寸。
考虑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上所刮的“尊重知识”之风,而自由主义者们大都是座在“知识殿堂”里的人,所以他们的话影响了不少的人。如果说此前,毛泽东的“大民主”教育对中国人民进行了“粗”的“敲打”,那么,此刻他们又来对之“精雕细磨”了。对于毛的那种“粗活”,人民发现其缺点,比较容易,但是对于他们做的“细活”,人民却很难挑出毛病的。
说到这里,我提出的问题是,一个与共产党离心的群体,其所以在客观上走上了和共产党“穿一条裤子”的道路有没有原因呢?本文就是要做这样的探讨。
这个出生于80年代的群体,是以“洋学生”面目亮相于中国社会的,他们的知识不是来源于他们自己对于中国社会里事情的深刻钻研和苦心孤诣的研究,而是从“西方社会”直接地“拿来”(他们中的许多人虽然并不崇拜鲁迅,但却乐于搞“拿来主义”),而被“拿来”的那一段时间里的知识,集中体现了西方知识精英批判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的成果,因此,他们只要暗示毛主义是中国的纳粹主义(邓小平时期的共产党甚至支持、鼓励这种暗示),他们“拿来”的“主义”就可以当下用之。
上述的事情可能使读者们想起了另一件事情,即中国共产党也曾经是以“学生”的身份号召“中国马克思列宁主义化”的,也是直接地从俄国“拿来”了“主义”的(毛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马克思列宁主义”),不同的是,共产党人的“学习”却拐了个弯,在毛泽东登上共产党舞台时,他非但没有主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去改良中国的本土,而是提出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本土化”问题。可见,在“学习”问题上,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走在了共产党人的后面,亦步亦趋,甚至在某些方面,并不被共产党人高明,难怪他们的思想和理论在走到一定的地方时,就同共产党殊途同归了。
在上一个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大事变中,共产党统治集团仅仅是有效而大胆地调整了政策,其结果是造成了共产党一贯话语的紊乱和一贯思想的矛盾,好在社会已经不再是需要精神的维系纽带了,共产党革命一直反对的东西之象征物----金钱----变成了“改路时期”的社会校正器,于是,这就为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留下了用武之地。
他们这一部分人抓住了中国武装民主革命在进行中人的自由失落的特征,单刀直入地批判了革命,自然而然地挑起了“自由主义”的这一面大旗。庶几,一个看似正确的做法在开始发生积极作用时便已经留下了可以打开消积通道的锁钥,与此同时,给自由主义正名的行为却把此前近半个世纪一来的民主革命行为定上了“历史的耻辱柱”,并且毫不留情地宣布要卸载民主革命的内容,翻动它的地基,拆除其上的一切民主革命的建筑物,然后,在完全“自由”的地基上重新建设一个纯粹自由的社会。
如果,中国的民主革命像目前北京市一座又老又旧的危房,那么,拆除重建的行为也许可嘉,只是当它是我们民族已经立稳了的根基,它的存在形式又连带着我们民族近一个世纪一来的血和肉,且又是一种“精神的建筑物”时,拆毁它的行为就不是一伙知识分子可以胜任的事情了。情况尽管是这样,可他们在一个自由不能任意张扬的社会里,总是鼓吹自由的。
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所鼓吹的自由其所以不关我们中国之所用,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他们没有理解被他们“拿来”的自由是西方社会自由历史上的一个掐头去尾的自由,别说在中国不关用,就是在西方也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我的看法是这样,如果我们中国人把西方社会的近代化过程视为一个自由化的过程,那么,我们可以至少得出一个常常被我们忽视的内容,即自由化过程意味着人做事能力的增强和上升,而这样的事情又可以在统治者和人民的两极去寻找,就是说近代化的过程大大提高了统治者统治人民的能力,同时也扩大了人民做事的权力和范围。而自由----我们论证的东西就存在于两极之间。
自由意识(政治的)在西方社会的抬头,并不是属于纯粹的单个人,而是属于特定的刚刚诞生的民族国家。格劳修斯的《海洋自由论》一书就是例子,其中的自由是指荷兰这个新兴的民族国家而言的。书中,以海洋自由意味着“任何人可以航行到任何地方”为理由,对当时的海上强国葡萄牙提出了批评,用“葡萄牙人无权……”的语式主张了“自由”的荷兰的权利。在后来的时间里,“出自一个20多岁荷兰天才之手”的“原则和理念”“被大英帝国得以最好的辩护和利用”(引自《海洋自由论》)。
在马丁路德的改教运动中,我们听到了西方自由的另一种呼声:“德意志民族的自由”!也是以“民族”为单位要求自由的。所以在托德维尔在写作《论美国的民主》时,用“个人主义”解读的自由,此间的西方社会已经走过了300多年的路程。西方的自由在长达3个世纪的时间里,维系着西方新生的民族国家的历史,我们中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显然忽视了它,他们直接从阿伦特、哈耶克的著作里“拿来”现成的东西,在中国热蒸现卖,暗示什么中国人应当和德国人民一样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当成“中国的纳粹主义”,扫地出门,在这里,我略作停顿,说如果中国上述东西可以扫地出门,那么,我们就立马去拿“铁扫把”(不管它是谁做的),无妨挥舞几下,可是呢?如果它扫不掉(根据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巨变后的情况看),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要采取当年纳粹对付犹太人的办法?如果回答是否定的,是不是要采取毛泽东当年对“资产阶级”的办法?
“食洋不化”----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情况就是如此。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起了密尔的《论自由》和严复的中译本《群己权界论》,那里面所讲的自由到是我们中国人应该好好学习的。显然,它是一种哲学上的自由,我们把它不可能直接的“拿来”,我们得需“消化”之,然后“溶化”成为我们“精神营养”的一部分,而不是把它和当年的马克思主义一样,看成是是我们的“行动指南”,使我们的一言一行都符合它的意图。
在自由的问题上,我们应当学习西方,应当学习俄罗斯,应当学习印度,学习印度尼西亚……学习一切别的民族的优点,但是“学习”仅仅是“学习”,比之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向我们中国争取民主和自由的前辈们学习,向我们民族以往的历史和今天的现实学习,在学习中,被提升的东西不是别人的经验,而是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肤浅主要体现在这里,一提“学习”二字,他们好像就认为我们应该在心理上,把别人的东西看得美妙万分,把自己的东西看得一钱不值,我不明白,他们作为知识分子怎么就悟不出“学习”在今天环境中,主要体现为信息的互通有无哩?
在1840年之后的中国历史中,事实上包容着我们民族国家自由的暗示,只是当我们中国的这一转变过程因民族国家的中途解体而出现了“社会大动乱”,自由的暗示才遭到消解的危机。在此种情形下,揭示历史存在的自由暗示,使之“显义”,最终变成为公民生活里的一项法律权利,人们就应当求助于正在进行中的民主化运动,不然的话,人可能也会多少拿到一点自由,不过它却是可怜巴巴的自由;期待这些“可怜巴巴”的自由在漫长的时间里“碎步”走向“成熟”,我们中国人恐怕连民主的门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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