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因涉受贿10.4亿多元人民币(下同,约12亿港元),早前二审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死刑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正覆核其死刑判决,一经批准,张中生将成为内地8年来第1名被处死的贪官。

「吕梁教父」张中生受贿10.4亿多元人民币,将成8年来首名被处死贪官。(资料图片)
内地媒体指,66岁的张中生被指在中阳县、吕梁地区、吕梁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10.4亿多元;另有1.3亿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去年3月判处他死刑。张中生随后提出上诉,本月初,山西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吕梁是一个贫穷的地级市,但有「吕梁教父」之称的张中生竟能成为10亿元级数的巨贪,因此外界一直揶揄,「吕梁的钱都到张中生家了」。
据悉,内地上一次对经济犯罪的官员执行死刑,是在2011年7月19日,江苏苏州市前副市长姜人杰、浙江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被同日执行死刑。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原厅长赵黎平,则是近年因刑事罪行而被执行死刑的官员。他因故意杀人罪,成为中共十八大后首名获死刑不缓刑的落马官员,2017年5月26日被执行死刑。
生于1952年11月的张中生,为山西吕梁市柳林县人。1969年参加工作,从山西中阳县粮食局保管员做起,2004年7月出任吕梁市副市长。2009年7月,他又兼任吕梁市委常委职务,直至2013年3月。2014年,中央纪委直接出手,带走张中生调查。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依受贿罪对张中生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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