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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境外资金汇回专法》通过 能否为台资铺一条回家路

台湾立法院临时会于当地时间7月3日三读通过《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境外资金汇回专法》),明定业者海外资金须在两年内存入外汇存款专户,第1年汇回可享优惠税率8%,第2年税率10%,汇回的资金若进行实质投资,可退回一半税款,即实质税率4%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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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重点内容

但这个专法对于吸引资金是否具吸引力?

这得从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开始剖析。而细数台湾这部专法立法过程也将面临诸多挑战与争议。

跨国避税成为跨境资金的黑幕,加上2016年揭露离岸金融交易运作方式的"巴拿马文件"曝光之后,反避税成为国际趋势。因此,“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于2013年发布“税基侵蚀与利润移转报告"(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BEPS),并于2015年底分阶段完成防堵跨国公司避税方案计划。此外,更于2014年发布“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简称CRS)。

于是,各国金融机构开始参照OECD标准推动CRS,收集非当地税务居民的金融帐户信息,并透过信息交换制度,将帐户信息提报给帐户持有人之税务居民国的税务机关,以落实纳税义务人合法申报海外所得,提高税收透明度,也为打击逃税行为提供有效的证据来源。而台湾版CSR《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也于2019年1月上路,俗称台湾版“肥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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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咖条款源自美国于2010年颁布的“外国资产账户税务遵守法案"

也因此,在国际趋势的迫使下,许多经营“三角贸易”(台湾接单、海外生产)

的台商多将资产摆置于“境外金融中心”(OBU),便会开始布局寻求更妥适的资产规划,将资金汇回台湾也成为他们的选项之一。但台商资金回台,除了税务的问题外,也会考虑政府是否会对于境外资金来源做追究,包括是否为红(陆资)

或黑(不法资金)等,这些都影响台湾境外资金回台的意愿。台湾政府因应这个趋势,同时也试图解决台商疑虑,推出《境外资金汇回专法》回应台资两疑虑,一方面希望引导台资回流投资台湾,一方面更希望透过境外资金的投资带动台湾实体经济。

不过台湾政府的苦心面临民间诸多挑战,包括是否可能沦为洗钱或炒房地产。对此,台湾财政部长苏建荣则于当地时间7月2日表示,《海外资金专法》已在6 月12 日接获“亚太洗钱防制组织"(APG)

回应,认为专法不会违反洗钱相关规定;此外,专法中为避免炒房,苏建荣也解释海外资金回台有控管机制,只能投资实质投资的厂房。

除民间疑虑外,台湾央行总裁杨金龙也提出担忧。杨金龙在一场以“台湾资金运用的战略思考"为题的公开演讲指出,由于台湾目前存在庞大超额储蓄,是故,如果未能对当前回流的资金浪潮进行有效运用及管理,将会对台湾央行双率政策带来新挑战。因此杨金龙也提到要求附加“央行条款"掌握资金动向,防止弊案发生。

政府在全球反避税的浪潮与贸易战台商回流当前,加上眼下台湾版“肥咖条款”上路之际,立专法引资金回台来的及时,且具正面效应,也能看到政府试图理解境外台资需求,希望透过立法提供一个合法回流的管道,同时也乘势让境外资金能回流投资台湾实体经济的苦心。但从民间的角度而言或在实际操作面上,仍值得持续观望,是否在法规之中,仍有漏洞可操作的可能,又是否会造成租税的不公平等,政府更应做好严格把关,而不至于让资金有炒作的空间。法案虽通过,但政府在执行上的考验正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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