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不了家暴 向法院申请“男性保护令” 来源:新京报 分类: 🏡 生活 发布时间:2019-11-25 09:42:03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新京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11月24日媒体报道,浙江温州,40多岁男子吴某称,老婆辱骂、围殴、甚至抡铁锤砸自己父母家中家具。法庭向吴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6个月。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实施首日,年过六旬的房山区谷女士获得北京首张保护令。2016年12月,北京发出首张男性“保护令”。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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