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中国主席郑家纯及执行董事梁志坚,以司法覆核挑战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法,试图避开出席立法会调查梁展文事件的聆讯,昨日被高等法院裁定败诉。高院的判决,不只有助釐清立法会及专责委员会行使特权法的法理依据,澄清法庭不应干预立法会内部事务的立场,而且在北京及一些富商刻意压缩和挑战立法会权力、试图阉割立法会职权之际,彰显了司法独立的可贵,彰显了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重要性。儘管本港立法会议员并非全部经由选民一人一票选举产生,但立法会拥有监察政府管治、监察政府高官的权力仍毋庸置疑。梁展文事件涉及公众利益,得到立法会授权的专责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有权传召相关人士,依公众的理解也是天经地义、毋庸置疑的。试图将基本法规定的立法会在行使职权时「可传召有关人士出席作证和提供证据」,界定为只有60位议员出席的大会才可使用的特权,无异于阉割立法会及专责委员会的关係,阉割立法会及专责委员会的职权。高等法院昨日的判词清楚指明,专责委员会是立法会的自然延伸,立法会正是透过他们履行职责,专责委员会因此亦拥有传召证人的权力。法官还指出,传召证人是立法会的内部事务,即使证人反对,亦应该由委员会主席或者立法会主席去处理,法庭不应该作出干预。高院的判决有助立法会继续运用权力及特权法监察政府、制止及纠正官商勾结的行为,也符合公众的理解与期望。值得关注的是,从北京到香港,都有人视立法会为政府施政的障碍,甚至将香港近年的行政溷乱归咎于立法会的权力膨胀,因此试图压缩、阉割立法会的职权,试图以增加议席扩展非民选议员的空间,试图拖延立法会议员普选的日程。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否决2012年香港立法会及行政长官「双普选」后,香港的民主进程再度受到重挫,立法会的权力也频受挑战。主管香港事务的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去年7月访港时,公开训示特区管治团队要精诚合作,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构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今年7月,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杜青林访港时,面对左派「告御状」,指摘香港立法会自我膨胀、影响政府施政时,又声称要壮大爱国爱港力量。立法会的职权不只受到北京高官的质疑、香港富商的挑战,也要面对立法会的自我阉割问题,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昨率团到四川地震灾区考察的行程,就是其中一个表现。四川省政府点名邀请部份议员到访,有歧视其他议员之嫌;议员以公帑出访,又未经内务委员会讨论,主席有越权之嫌。如果内地其他省分、其他机构不时以点名方式邀请香港议员访问,主席再自作主张,立法会岂不是要四分五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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