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4日讯)政府正式通过宪报落实一项新的公司所得税扣除措施,鼓励雇主为需要照顾2岁以下幼儿、患病或残障直系家属的员工提供额外有薪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就相关额外有薪假薪酬享有50%扣税。
根据官方宪报于8月11日刊登的2026年第P.U.(A)289条文,这项税务扣除措施适用于符合资格的雇主,重点是减轻企业在提供额外照护假时所承担的人力成本,同时提高员工在家庭照护方面的保障。
宪报规定,企业可就员工因照顾2岁以下子女,或照顾生病、残障的直系家庭成员而获得的额外有薪假薪酬,申索相当于有关合格薪酬50%的公司所得税扣除。
不过,这项扣除并非无限期享有。
示意图(取自canva)
有关税务优惠最多只适用于连续12个月,并以一个课税年度为单位计算。
此外,这项扣除可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下其他获准的商业开支扣除之外,额外申索,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原有税务扣除基础上,再享有这项特别优惠。
须是全职员工
宪报也列明,申请有关税务扣除的员工必须是全职雇员。
若额外有薪假是用于照顾患病或残障直系家庭成员,则相关病况或残障情况必须获得医疗或残障证明,并接受马来西亚人才机构的核实。
有关核实机制将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
不过,并非所有企业都符合资格。
宪报明确排除员工控制公司、独资企业,以及员工的指定亲属,以防止有关税务优惠被滥用。
这项新税务措施适用于2025课税年至2027课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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