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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中国人偷渡柬埔寨从事电诈 再偷渡回国后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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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边讯)中国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案。4名被告人因偷渡至柬埔寨诈骗园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2年5个月不等。

法院披露,2024年4月至11月,被告人莫某1、莫某2、王某、韦某受“高薪招聘”诱惑,先后偷渡至柬埔寨诈骗园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2026年1月底,4人再次通过非法途径偷渡回国。

法院审理认为,4人在境外诈骗园区实施诈骗活动超过30日,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鉴于部分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且在诈骗犯罪中系从犯,法院依法数罪并罚,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2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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