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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国庆及大马日 柔地方政府促商家挂国州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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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5日讯)配合国庆日及马来西亚日到来,地方政府要求辖区商家从8月15日起至9月17日,在营业场所前悬挂国旗及柔佛州旗。

柔佛州内的各地方政府,包括新山市政局和峇株巴辖市议会(MPBP)管辖区域内的商家与业主,悬挂辉煌条纹(国旗)及柔佛州旗。

当局附上正确悬挂旗帜的示意图,要求业者按照规定悬挂。

根据示意图,从面对营业场所的方向来看,柔佛州旗悬挂在商店招牌左侧,国旗则悬挂在右侧。 根据示意图,从面对营业场所的方向来看,柔佛州旗悬挂在商店招牌左侧,国旗则悬挂在右侧。

根据示意图,从面对营业场所的方向来看,柔佛州旗悬挂在商店招牌左侧,国旗则悬挂在右侧。

当局指出,有关规定是依据2018年柔佛州政府通令第2章(柔佛州旗及各县县旗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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