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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制權力」的悖論─皇帝未必能「獨」裁:《焦灼的時代》選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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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中國皇帝的權力」,首先讓人聯想到的,就是「專制國家」或「君主獨裁」這些用詞。在中國的歷史當中,皇帝政治獨裁的特性隨著時代的演進而有所強化。一般普遍認為,宋代確立的「君主專制政體」,至明清更達到極致。 但當我們思考「專制」是什麼,而「獨裁」又是什麼的時候,又會發現這實在是一個相當困難的問題。的確,在中國的政治制度當中,我們很難找到能夠制約皇帝權力的世襲制貴族特權或者社會團體的自治性權力,然而這也並不意味著皇帝就能在現實的政治當中,將官僚當成自己的手腳,讓整個國家都按照自己的意志運作。在中央,皇帝的意志往往受到有勢力的宦官及宰相制約,在地方上又多被稱為紳士的地方當權者,或稱作宗族的血緣團體實行實質上的自治。面對這樣的狀況,我們是否應該用常見的「理念與現實的背離」來加以說明?又或者是否有什麼無意中先入為主的觀念,阻礙了我們對這種狀況做出更具整合性的理解? 中國皇帝的權力帶有「專制」與「獨裁」性質自是不言自明,然而這樣的「專制」與「獨裁」指的又是什麼?所謂的「專制」與「獨裁」是否意味著君主實際上一手掌握萬機,親自對所有的事情下決策?誠然,中國歷代皇帝當中,確實也有像明太祖洪武帝和清康熙、雍正、乾隆三帝那樣,憑藉強大的領導能力,貫徹自身意志去推動政治的皇帝;但在另一方面,也有一些皇帝熱衷於道教而忽略政務,只一味順從著有實力的宦官或宰相所言而行動,又或者是年紀尚幼而由攝政代理執政。這些皇帝是否也該稱為「專制皇帝」或「獨裁君主」? 當然,我們也能夠立即回答這樣的疑問。所謂的「專制」與「獨裁」並不是指他們個人實際上做了什麼、說了什麼,而是在指涉超越他們個人的「制度」;也就是說,在描繪一個國家的國家體制時,會畫出一個君主站在金字塔頂端的階級制度,在這個架構圖當中,擔任君主職位的人被賦予全權。如同今日的日本憲法當中,天皇的權限、首相的權限等職權皆受到詳細的規範,帝政中國對各個官職的權限也有所規定,而其中「皇帝」的權限則是無限大。只是如此一來,就會產生以下幾個困難的問題―便是決定這個「制度」的人是誰?身為專制君主就必須遵守這個「制度」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在理論上,「制度」就會優先於君主,甚至超越君主。這麼一來,能夠自行決定各種法律與制度的「專制君主」與「獨裁君主」不就不成立了? 於是,這裡就出現專制制度所擁有的一種自相矛盾悖論。面對「專制君主為什麼能夠如此妄為地執政?其正當性何在?」的疑問,我們能否回答:「他是受到君主握有獨裁權的制度所保障,亦是按照制度所規定的正當程序成為君主的」呢?如果能夠這樣回答,那麼他就不是專制君主,而是受到制度所束縛的君主。有別於超越現世的「神」與「天」,在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沒有什麼基礎可以支持專制君主權力的正當性。如果有個能保證專制君主正當性的人物或制度存在,那麼這樣的人物或制度就會凌駕於君主之上,造成與「專制」這個概念之間的邏輯矛盾。專制君主的權力與正當性,只在於天下的人們無論消極或積極地聽從其命令的這個「事實」而已。若是撇開「事實」,僅從「正當性」這一點來說,受到官僚擁戴而端坐在宮殿玉座上的「皇帝」,和站在鄉間田野十字路口、樹立破布旗幟,呼喊著「朕是受命於天的天子」的男人,其實並沒有多大的差別。 君主專制乍看之下是一個堅固而強大的體制,但實質上卻是個沒有外在依據可供支持,脆弱而帶有危險性的政治體制。中國的皇帝政治便自始至終都面臨著這樣一種皇位正當性問題的威脅。當然,若是對權力的正當性根據層層追究下去,就會觸及到最赤裸的「事實」,而這樣的現象也不僅限於專制君主。例如對今天的我們來說,政治權力的最終根據就在於「憲法」。某個政黨之所以會被承認為執政黨展開政治運作,就是因為他們因循了憲法所規定的程序獲得政權。如此看來,權力的正當性便是根源於「憲法」的支持。然而話說回來,我們為什麼就必須遵守憲法不可?就算這是因為憲法獲得國會多數決的承認,那麼,究竟又是誰決定了受到國會多數表決所決定的憲法,就能夠規範全體國民呢?即便是在以憲法為頂點的法治國家當中,我們仍不得不說,法律之窮極所在,並不是法律,而是政治,也就是受到理念支持的人們實際行動的力量。 那麼,「憲法」的秩序觀和「專制君主」的秩序觀究竟有什麼不同?「憲法」一詞在英文裡是constitution,這個字也可以翻譯成「國家體制」,既可以意指成文憲法,也可指稱如英國普通法體系(Common Law)的不成文法系基本規範,甚至也可以用來意指更抽象的人與人所共有的「國家形式」的概念。簡單來說,這個詞彙指涉了整個以「人們所必須遵守的規範(廣義的「法」)」的形式所呈現的國家、社會的整體結構。在constitution式的秩序觀裡,無論是明文化的法律形式,或是不成文的慣例,首先都會有凌駕於個人政治運作之上的「法理」與「制度」,這種法理上、制度上的框架,就是秩序的基礎框架。每個人在這個框架當中的所處位置,決定其本身能達成什麼與應該達成什麼,就算是國王或總統這種最高權力者也不例外。相對來說,中國帝政制度下的皇帝卻是凌駕於法律和制度之上,皇帝是制定法律與制度的人。當然,多數皇帝一般來說都會「依循祖法」來進行統治,而這也被視為皇帝理想的統制姿態。但皇帝之所以是皇帝,不是因為他遵守法律與制度,而是因為他(被認為)擁有能夠制定法律與制度的極致道德能力。 如果考慮以皇帝為頂點的官僚體制,已成為兩千年來中國政治體制的根基,那麼乍看之下,似乎也能把這個制度視為中國穩定不變的「國家制度」。但若要問傳統的中國人民,是否有用constitution式的思考模式來思考秩序的架構,恐怕並非如此。constitution式的秩序理想,可以想像成是一個被區分成很多席次的看臺座椅。在每個人坐進這些不同座位之前,這個大框架就已經存在,並持續成為超越個人更替的存在。然而,中國的人們一直都把重心放在「到底是誰制定了這樣正確的秩序」,也就是把秩序論的重心放在「人」的問題之上。法律與制度的確是很重要,但究竟是誰制定了這些規則?而且就算有法律與制度,人們也未必都會自然而然地去遵守,那麼又是誰來教導人們必須遵守法律與制度的? 或許大家已經注意到,在中國秩序的暗喻當中,存在許多如「大一統」的「統」或「綱紀」這類糸字偏旁的字。中國的秩序,並不是像看臺座椅那樣將個人嵌入既有定位的框架結構,反而更像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交織連結堆疊而成的大網。站在這張以一般庶民的家族關係為末端層層交織而成的關係網頂端,掌握整體並進行「統治」的人就是皇帝。在這猶如看臺座椅般的秩序觀當中,就算位居頂端的個人偶然出現空缺,也只是那一段變成空位而已,整個骨架並不會崩解;但是在網狀式的秩序觀當中,只要掌握頂點的人不在,整張關係網的網格就會失去中心依託。如果我們把這個擔任秩序中心的個人―也就是皇帝的位置,往時間軸的前後時段延伸,就能牽引出一條貫穿時間、成為宇宙中心的綱要,這就是紀傳體的歷史敘述中所提到的本紀(皇帝的傳記)。歷史上的各種事件,因這個「紀」的串聯,有了統一性和意義。唐代歷史學家劉知幾評論:「〔本紀的紀〕綱紀庶品,網羅萬物」。若沒有中心,就無法構思整體秩序―如此一來,也就不難理解,即使皇帝因個人的暴政或愚昧成為飽受批判的焦點,當時的人們也是無法想像沒有皇帝的秩序。 沒有法能夠超越皇帝―這也意味著沒有支持皇帝的法。中國的人們是如何企圖克服專制權力裡的這種相互矛盾的危險性的?在下一節當中,會一邊描繪有關中國皇帝權力的各種議論,一邊俯瞰皇帝權力,以及其與支持皇帝理念之間抱持的、緊張的各種關係樣貌。 《焦灼的時代:明清之際的中國焦慮與東亞秩序重組》書封 *作者岸本美緒,御茶水女子大學名譽教授、公益財團法人東洋文庫研究員。本文選自作者著作《焦灼的時代:明清之際的中國焦慮與東亞秩序重組》(聯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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