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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家暴犯違反保護令 掙脫戒具逃出派出所判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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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張姓男子對女友施暴,經新竹地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後,隨即酒後駕車到女友住處狂按電鈴敲門,警方到場將他依違反保護令現行犯逮捕,沒想到他竟趁派出所人力不足之際,掙脫戒具脫逃,新竹地院依違反保護令罪、酒駕公共危險罪與脫逃罪將他判刑。法官調查,新竹地方法院3月26日核發緊急保護令,裁定張男不得對同居女友實施身體或精神上騷擾、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且不得騷擾,應遠離女方住居所整棟建築物大門口至少80公尺。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沒想到張男一收到保護令,就接續按門鈴、敲門及撥打電話等方式騷擾該女,警方到場後依現行犯逮捕張男,事後警方發現他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25毫克還酒駕。28日清晨5點多,張男趁員警因公處理聚眾鬥毆案件而外出,看守人力不足之際,趁隙掙脫戒具並自北門派出所脫逃。當天早上警方就在桃園市將張男逮捕回籠。法官審酌張男不思以合法途徑主張權利,於接獲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後,亦不知深切警惕,戒慎言行,反無視保護令內容,騷擾女方並接近住處,顯然漠視法令,致被害人無端承受身心壓力,顯見其自我情緒管理能力及尊重他人之法治觀念均待加強。此外張男酒後仍騎機車上路,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無視酒後禁止駕車觀念;為警查獲後,竟於留置派出所期間趁隙逃逸,對我國治安實存有潛藏性危險,亦損及國家公權力行使。最後法官依違反保護令罪、酒駕公共危險罪與脫逃罪,將張男判刑8月。☆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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