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越通社报道,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在开幕致辞中强调,本次政府会议审议并征求意见的内容均为涉及重点领域的重要法律草案,调整范围较广,包括税收、证券、投资;国家安全、能源安全、数据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社会保障、性别平等;武器管理、消防;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颁布和执行等。
特别是,多项法律草案同时修改多部法律,因此必须特别重视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可行性;许多政策将直接影响投资营商环境以及民众和企业的权利、利益。同时,各项法律草案均与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推进分级分权、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及组织实施法律等要求紧密相连,而这些环节在历届任期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局限。
会议期间,政府审议并就拟提交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1项法律草案和1项决议草案提出意见。
在总结会议时,黎明兴总理就各项法律草案中的一些具体内容提出意见,要求各部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吸收采纳并进一步完善。关于《〈非农用地使用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黎明兴总理要求认真审查各项政策,确保充分将有权机关的主张和政策要求落实到法律制度中,特别是政治局关于教育培训突破性发展的第71-NQ/TW号决议,以及中央关于修改《土地法》和相关法律的观点和方向的第21-NQ/TW号决议,确保税收法律与相关法律,特别是土地、教育领域法律之间的协调统一。
关于《〈资源税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黎明兴总理要求确保资源、地质、矿产法律与相关法律之间的统一和协调;审查有关纳税对象、计税产量、计税价格和资源税税率的修改规定,确保透明、可行和有效;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和授权,削减行政手续,提高国家机关对资源、矿产的管理工作水平。
关于《〈证券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黎明兴总理指出,要继续审查有关削减、简化行政手续的规定,为企业和投资者创造便利条件;审查有关发展安全、透明证券市场的规定,使证券市场成为经济体有效的融资渠道;同时不得留下法律空白,影响市场安全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关于《〈会计法〉和〈独立审计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黎明兴总理强调,要确保与相关法律相协调;确保有关规定透明、可行,提高国家管理效力和效率以及财政纪律;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电子环境下实施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关于《〈武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法〉和〈消防和救援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黎明兴总理强调,需要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社会秩序和安全;同时指出,要继续审查消防有关规定、手续、标准、技术规范和条件,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同时,为民众和企业简化行政手续。
关于《〈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黎明兴总理要求审查有关参保对象的修改规定,以进一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符合国际惯例和发展趋势;确保政策明确、稳定、可行,为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执行机构提供便利;认真审查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研究完善相关规定,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并最大限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开、透明。
关于《〈电力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黎明兴总理要求审查、修改并协调统一相关法律规定,以实现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服务两位数增长以及推动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突破的目标;确保与相关法律体系,特别是《投资法》和《公共债务管理法》相协调、统一;确保充分将党的主张以及第253/2025/QH15号决议关于2026—2030年国家能源发展机制和政策的内容制度化。
黎明兴总理认为,法律应明确解决一些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问题的原则,包括电力容量释放、电价、购电单位等;同时指出,工贸部应承担责任,确保按照规划推进电力项目建设进度。
各项法律草案均与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推进分级分权、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及组织实施法律等要求紧密相连,而这些环节在历届任期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局限。
关于医疗领域若干法律修改补充法草案,黎明兴总理强调,要审查有关规定,削减中间成本,使药品和医疗设备能够以最低成本送达患者手中。
在明确下一阶段部分重点任务时,黎明兴总理要求有相关内容提交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第二阶段于8月19日开始)审议的各位部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全力做好意见采纳、说明和修改完善工作;紧扣会议议程;与国会常务委员会及国会各机构密切协调,及时处理仍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充分说明国会代表提出的意见;确保各项法律草案、决议草案获得国会高票赞成通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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