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滅鼠新規上路 鼠患投訴14天內當局須派員檢查
記者馬璿/紐約即時報導 2026-08-18 16:05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紐約市衛生局擬訂新規,要求接獲鼠患投訴後14天內派員檢查,未通過者最高可罰2000元。(美聯社)為因應一項地方新法,紐約市衛生局正草擬新規定,要求該局在接獲鼠患投訴或請求後14天內完成房屋檢查,若第一次無法進入建築物,須在20天內進行第二次嘗試。這項規定源自2026年第8號地方法,該法已於2025年底經市議會通過並由時任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批准,衛生局須另訂具體執行規則,經公聽會程序後才能正式上路,該局將於9月14日舉行公聽會,之後正式實施。
新規要求衛生局在每次檢查通過或未通過時記錄特定資訊,並釐清判定建築物鼠患檢查是否通過的標準,同時具體說明建築物管理人須採取的滅鼠措施。稽查人員須觀察建築物內外部是否有鼠患活動跡象,包括鼠爪印、新鮮糞便、鼠洞、活動鼠道、新鮮啃咬痕跡及目擊活鼠等。
規定亦指出,房屋業主即使已採取清潔場所、將垃圾存放於密封硬塑膠或金屬容器、清除庭院與地下室雜物、封堵孔洞裂縫、加強門窗與通風口防鼠措施,或聘請州環境保護局核發執照的滅鼠業者等防治手段,若衛生局在合規檢查當下仍觀察到鼠患活動跡象,業主仍不得以此作為免責抗辯。違規罰款首次為300元,二次違規為600元,第三次為1200元,四次以上最高可罰2000元。
這項法案由布碌崙(布魯克林)市議員莊文怡(Susan Zhuang)提出,起因是一名選民多次撥打311投訴鼠患,卻始終未見稽查人員上門。她在2025年12月4日的聽證會上表示,該法案確保選民的求助電話必須獲得回應,強調檢查是徹底解決鼠患的關鍵。市府官員去年作證指出,衛生局對311鼠患投訴的平均回應時間為9天。
根據311數據,紐約市今年前7個月共接獲約9900通鼠患通報電話,是2020年以來同期通報數首度低於一萬通,顯示滅鼠措施逐漸見效,這也是亞當斯政府的施政重點,並在繼任市長曼達尼(Zohran Mamdani)任內持續推行。
與此同時,市府新政策要求建築物以密封垃圾容器取代垃圾袋,以減少吸引老鼠的廚餘垃圾。衛生局表示,垃圾堆積、建築物出現裂縫孔洞、食物水源易於取得及環境不衛生,都是招致鼠患的常見因素。市清潔局(DSNY)表示,目前已有超過70%的垃圾須裝入密封容器。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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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紐約市這項滅鼠新規最重要的時限要求是什麼?
衛生局接獲鼠患投訴或請求後,必須在14天內完成房屋檢查;若第一次無法進入建築物,還要在20天內再嘗試第二次,以確保案件能被實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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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新規對檢查人員與建築物管理人各有哪些要求?
稽查人員要記錄每次檢查結果,並以鼠爪印、糞便、鼠洞、活動鼠道、啃咬痕跡與活鼠等跡象判定是否通過;管理人則須配合採取清潔、封堵與滅鼠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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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若屋主已做防鼠措施,為何仍可能被開罰?
規定指出,即使屋主已清理環境、密封垃圾、封住孔洞或聘請合格滅鼠業者,只要衛生局在合規檢查時仍看到鼠患跡象,仍不能以已採措施作為免責理由,違規最高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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