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政府存放在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的款項,仍有不少民眾尚未領取。地政局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2012年至今(2026)年間存入保管專戶、尚未領取的土地徵收補償費,總金額已逾7億2千萬元,其中甚至有單筆保管金額超過3千萬元,提醒民眾儘速查詢,以免自身權益因時間久遠而被遺忘。政府因興辦公共建設需要,若私人土地無法透過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依法辦理徵收並給予補償,若補償費發放時,土地所有權人未能在期限內領取,依法會將款項存入專戶保管。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地政局分析,民眾未能及時領取補償費的原因不一,包括土地設有抵押權或限制登記、所有權人旅居國外不易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以及被徵收土地尚未完成繼承登記,繼承人之間仍需協商、準備相關資料等,部分案件因處理時間較長,久而久之容易被遺忘,導致補償款長期留在保管專戶。地政局長陳淑美提醒,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未領取的徵收補償費,應於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3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如果保管通知送達超過15年仍無人領取,款項將依法歸屬國庫,民眾不可不慎。地政局呼籲,民眾可利用該局建置的「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查詢自己或家人是否有尚未領取、且保管未滿15年的徵收補償款項,若發現有相關款項,應儘速依規定提出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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