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強號伸長腿勾走60萬現金逃逸,慣竊遭判刑6月。(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記者郭世賢、劉人豪/基隆報導
一名慣竊慣竊在台鐵自強號列車上,伸長腿勾走乘客座位下60萬現金後搭計程車逃逸,警方追查逮捕扣得剩餘贓款,竊慣原想跟乘客分期和解,結果乘客在審理期間不幸過世,家屬也無意願出面調解,基隆地院依竊盜罪判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3萬元。
根據判決,施姓男子2026年1月2日,搭乘台鐵由樹林至花蓮自強號列車,於即將抵達八堵車站前,見第8車廂林姓男子置放於座位底下裝有60萬元的隨身後背包疏於看管,就坐於林男後方空位,以腳往前伸入座位底下空隙、勾取隨身後背包,竊取該背包內60萬元紙袋1包後,將該背包踢回原處離開,林男發現失竊立即按緊急求救鈴向列車長反應,一名日籍女乘客表示有看到竊賊往隔壁車廂方向離開。

林男及日籍女在各車廂尋找竊賊,施男則趁該列車抵達八堵車站時逃逸下車搭計程車離開,林男報警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警方於2026年2月10日在新北逮到林男,扣剩餘現金39萬700元。

法院審酌,施男身體健全,不思依靠勞力、自給自足賺取所需,竟心生貪念在火車車廂內竊取財物,犯後僅遭追回39萬多元,尚餘近21萬元,未予賠償,施男在本次前,已有多次在大眾交通工具上行竊他人財物前科紀錄,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且有心賠償損失欲商談調解賠償事宜,並已於2026年7月28日當日攜帶現金8萬元到庭,預先作為首期分期賠償款,但林男已於2026年6月7日過世,林男家屬表示無調解意願,不願到庭,至無法成立和、調解,依犯在供陸路公眾運輸之車內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3萬元,未扣案犯罪所得20萬9300元沒收或追徵。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