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托育機構,近年屢見送托幼童發生意外事故情形,衛福部為此於18日預告,擬依照今(2026)年5月8日公布施行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訂定「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草案,就兒童生活照顧、安全、營養與衛生等面向,制訂有關托育人員與機構的明確規範,預告期為自刊登次日起60日內。根據草案內容,未來居家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應視送托兒童年齡、生理發展及個別差異,為其安排規律作息,並在兒童睡眠時確保環境安全、定時確認狀況。草案中也同時要求,托育機構須為兒童建立健康資料,每季至少紀錄一次身高、體重及頭圍。另外,兒童使用的空間及設施應定期清潔消毒,托育人員也應檢查設施是否有尖銳、鬆動或其他可能導致兒童受傷風險;清潔劑、殺蟲劑等危險物品,也應置於兒童無法碰觸之位置,逃生動線也應保持暢通、不能堆積雜物。營養方面,草案中要求托育人員、機構須以個人專屬奶瓶、水杯或餐具餵奶或供餐;托育機構提供的餐點,應以營養均衡、衛生安全及易於消化為原則,減少使用鹽、油、糖或不添加,也不供應刺激性及油炸類食物。至於公共衛生部分,若收托兒童罹患法定傳染病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傳染病時,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人員除須依規定通報外,也應準備充足醫療急救用品;托育人員或護理人員為兒童餵藥時,應使用醫療機構所開立藥品,且不得以侵入方式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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