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一名22歲新手爸爸,因無法忍受未滿月男嬰頻繁哭鬧,於2025年4月14日情緒失控,揮拳重擊親生兒子頭部並將其拋摔至床上,致嬰兒因受虐性頭部外傷中樞神經衰竭不治。法院審理認定男子明知嬰兒脆弱仍施暴,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新手父親施暴致死親兒 法院重判8年
判決指出,這名22歲男子與16歲女友同居於礁溪租屋處,於2025年3月底迎來新生兒。男子因缺乏育兒耐心,無法忍受男嬰哭鬧,自4月7日起多次劇烈搖晃、拍打甚至拋摔男嬰。4月14日晚間男嬰因飢餓哭鬧,男子再度情緒失控,對男嬰揮拳重擊後腦勺並將其拋摔至床上。
男嬰因此傷重送醫,醫療團隊搶救後,因蜘蛛膜下腔血腫、缺血缺氧性腦病變及顱內壓上升,於4月15日晚間因中樞神經衰竭去世。審判期間,被告僅承認拍打搖晃,否認有殺人犯意,辯護律師主張「年輕無經驗、僅構成過失致死」,但法醫解剖報告證實男嬰傷勢為急性外力重創,屬新鮮血液,明顯為受虐致死。
法院指出,未滿月嬰兒頭部極度脆弱乃基本常識,被告身為人父本應呵護幼子,卻因情緒失控對親骨肉痛下毒手,行為極為非難。考量其年輕、無前科及坦承部分行為,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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