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位代表认为,发展滨海填海城市不仅有助于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更是拓展国家向海发展空间、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以及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的重要途径。
林同省代表杨克梅建议建立统一、稳定且具有长期适用性的法律框架,为符合条件的地方和项目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他支持进一步赋予地方政府自主权,认为此类项目规模大,涉及规划、海域、建筑材料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由省级政府承担更多权限有助于简化审批程序、明确责任。
顺化市代表阮青春表示,在下放规划管理权限的同时,应明确地方自主规划城市空间与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之间的界限。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但不得降低安全、环境、国防安全、海洋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
对于海砂开采问题,代表认为,为重点项目提供充足的建设材料来源十分必要,但海砂开采必须以海域承载能力为基础,对开采地点、储量、产量和开采期限作出合理限制,并充分评估其对水流、泥沙、水质和海岸线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海防市代表阮玉山支持通过特殊机制培育新的海洋经济增长极,同时强调,项目规模越大、机制越特殊,就越需要在法律中进一步明确权限边界和监督机制。
财政部长吴文俊在解释有关问题时表示,滨海填海城市项目的特点,是在原本没有陆地的海域形成新的城市发展空间。这类项目不仅是填海造地,更旨在建设绿色、现代、智慧的滨海城市,并打造具有国家标志性的城市项目,形成新的增长极,吸引战略投资者。
根据草案,滨海填海城市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保障国防安全、国家海洋主权及相关权益,不得妨碍航运活动。项目决策还应充分评估自然条件、海洋水文、生态系统、对沿海地区的影响,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的能力。
此外,项目应按照现代化、绿色、智慧的方向建设,与陆地基础设施实现同步衔接,保障民众进入和使用海洋空间的权利,并按照阶段有序实施,同时明确投资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
财政部长吴文俊表示,起草机构将认真研究并吸收国会代表提出的意见,确保相关规定具有可行性,同时兼顾国防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民众权益以及国家与投资者利益之间的平衡。
8月22日上午,国会还讨论了将宁顺核电站项目拆分为独立项目的问题。(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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