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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受害別怕丟臉!雲林警揭保命關鍵「這些紀錄」千萬別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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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府政府政風處長遭詐137萬元,凸顯出近年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讓民眾誤入重大財務損失。雲林縣警察局指出,多數被害人在察覺異狀時常因慌亂或羞愧而刪除紀錄、延誤報案等情形,但這些都是錯失追查與攔阻的黃金時機,除了事前做好相關查證外,萬一真驚覺受騙保留完整證據是利於警方後續追查的關鍵。縣警局刑警大隊第二組組長薛琮勛指出,當民眾在社群平台接觸相關詐騙資訊時,如果發現可疑就不要與對方約定匯款或現場面交,此外應該要先完整保留住社群廣告帳號、原始網址及發布帳號、獲利畫面,此外更要保留與詐團完整的對話紀錄、成員名單等都要留下來,再者投資網站或應用程式等名稱都要全部截圖存證。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薛琮勛表示,如民眾事後真驚覺受騙,就該立即採取「即刻停損」的動作,切勿再聽信詐團補繳保證金即可提領」等話術,接著要「主動」致電給匯出款項的銀行客服,切記客服電話需自行查詢官方號碼,勿撥打對方提供之號碼,再者更需立即向警方報案,此外曾下載不明遠端控制程式,應立刻中斷網路並更換重要密碼,更要提醒,近期常有假冒「律師、駭客能代為追討款項」的二次詐騙,切莫再次上當。警方強調,「被騙並不可恥,錯的是詐騙集團」,被害人切勿因自責隱瞞而延誤報案。家屬若發現長輩突有大額提款、借貸或頻繁接觸陌生投資群組,應「以關心代替責備」,並陪同查證,謹記「投資前先查證、交錢前先停手」,共同守護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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