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街頭藝人昨(22)日晚間在西門町捷運西門站6號出口附近進行街頭表演時,突遭47歲郭姓男子拿外套騷擾。街頭藝人因表演受干擾,氣得當場打電話報警,萬華警分局派員到場,郭男竟辯「只是想跟街頭藝人互動」,仍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男子辯稱只是想跟街頭藝人互動。(圖/TVBS)怪男揮外套聲僅想互動
員警趕抵後找到被郭姓男子,郭男辯稱自己絕對沒有要騷擾街頭藝人的意思,只是看到對方在路邊表演非常熱鬧,一時興起才會拿外套揮舞,單純是想要跟街頭藝人進行互動。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確認郭男當時確實僅有揮舞外套動作,並無進一步的攻擊行為。
警方依法裁處
經過警方現場協調後,該名街頭藝人表示不會對郭男提告,警方審酌相關事證與監視器畫面後,認定郭男在公共場所任意對表演者揮舞外套行為,已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之規定,隨後依法對郭男進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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