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土地非常規交易案,發現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在標售京華城土地時「左手賣右手」套利72億元,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沈慶京等13人,其中沈慶京更被求刑26年刑期。本案於今日首開庭,台北地院傳喚沈慶京以及威京集團時任財務經理張志澄2名被告,預計將初步釐清2人的答辯要旨並整理檢辯雙方的爭點。起訴指出,威京集團於1987年取得位於台北市八德路的唐榮鐵工廠舊址,並於2001年在該地建立京華城商場,但因經營不善等由最終於2018年停止營運並對外招標。然而,京華城在規劃階段,就以其建物和土地作為擔保,向18間銀行辦理120億元聯貸案,最終在還款期限2018年3月還欠有98.5億元的貸款。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此外,檢調懷疑沈慶京長期赴海外賭博而積欠高額賭債,2014年沈慶京和設於澳門的英屬維京群島商銳亮環球公司簽訂假合約,並以「借款15億元」包裝賭債,直至2019年6月,沈慶京的個人賭債加上威京集團旗下公司負債已經高達181億餘元。為了解決龐大的負債危機,京華城公司自2018年起3度招標卻乏人問津,最終總算在2019年9月25日由集團旗下的中石化子公司鼎越公司以372億餘元得標。然而,檢調卻發現,當時京華城土地行情約300億元,但最後在沈慶京、張志澄等人誘導下,讓估價師提高土地估價後,成功左手賣右手溢價72億餘元賣出。檢方認為,案發期間沈慶京同時擔任中石化最高顧問、鼎越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以及京華城公司最高顧問,實際掌控3家公司,也是整起非常規交易的主導者,而張志澄作為財務經理,除協助沈慶京完成這次非常規交易外,更涉嫌在沈慶京的指示下,替其隱匿資金流向,完成洗錢。檢方調查,溢價的72億元當中有29.4億餘元流入空殼公司「銳亮台灣分公司」,當中是沈慶京指示張志澄將款項分別透過「工程款」、「借款」、「廠商款」等名義,透過集團旗下39家公司不同帳戶間層層轉匯,最終開立總額29.4億元的支票30張,交付銳亮台灣分公司兌現。外傳,「銳亮環球」背後的大股東,就是日前遭判刑18年入監的澳門太陽城集團創辦人「洗米華」周焯華,而這29.4億元便是沈慶京多次前往海外賭博所欠下的賭債,最後由「銳亮」負責人、周焯華的手下朱少芬(澳門人,另案通緝中)接收償債款項。然而,案發以後,北檢便向法院聲請扣押涉案的「英屬維京群島商銳亮環球」帳戶內27億元資產獲准。後續銳亮不滿提起抗告,但被高等法院駁回,最終確定扣押。涉及本案的張志澄也是京華城圖利案被告之一,檢方認定其協助安排7名人頭以個人名義捐贈21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眾黨,涉嫌行賄。但台北地院一審認為,無證據證明其「明知」為賄款,且無證據證明張志澄參與或知悉鼎越公司的內部決議及相關情形,判其無罪。後續檢方也對他的犯罪事實及量刑提出上訴,全案將於9月8日二審開審。相關新聞:沈慶京陷「三案夾擊」!不只一、二審來回跑 這案件北檢還在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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