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展开全岛执法行动,取缔注册电话卡作非法用途的人士,共有20人被捕,年纪最小的仅16岁,另外有42人须接受调查。
警方发表文告说,警察部队网络指挥处和七个警署,这个月4日到21日展开全岛执法行动,取缔注册后付费电话卡来进行犯罪活动的人。
被捕的包括15名男子和5名女子,年龄介于16岁到33岁。他们涉嫌为了金钱利益,把所注册的电话卡提供给他人。初步调查显示,这些人受指示到不同零售商大量注册和购买电话卡,过后把10到33张手机卡交给犯罪团伙跑腿。他们每注册一张电话卡,就能获得10元到20元的现金报酬。
警方表示,当局严正看待电话卡被滥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并会对转售电话卡,允许他人使用电话卡,协助他人注册或在没有正当理由下持有多张电话卡的人采取行动。
警方说,犯罪集团会利用本地手机卡作为通讯工具,从事诈骗、非法房贷、色情活动等不法行为。
根据我国法令,任何人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把已登记的手机卡提供给他人协助犯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元,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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