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控2019年間,主導旗下中石化公司溢價72億元買下京華城商場土地,以「左手換右手」方式套現,其中30億元匯入空殼公司挪用,另強行分潤5億元,其中2.5億元流入沈私人帳戶,涉犯洗錢、《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等罪嫌,沈今(24日)到台北地院首度出庭不認罪,強調問心無愧,反批檢方的起訴「是不是太離譜」,害他「親離信散」。

▲沈慶京(左)今(24日)到台北地院出庭後,搭著律師紀凱峰肩膀,由隨從撐傘避雨上車離開。(圖/記者黃哲民攝)
今庭訊將近2小時結束,沈慶京受訪自稱現在身體狀況有如「晴時多雲偶暴雨、但願黃昏無限長」,庭訊可以感覺得出,本案是「天大的冤枉」,至於是否受到柯P影響(指柯文哲所涉京華城等案),他不知道。沈不忘再次提醒現場媒體若還想知道他的想法,「請參閱我的臉書」。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被控主導旗下公司買賣京華城商場土地涉套利30億元,今(24日)到台北地院首度出庭不認罪,聲稱「天大的冤枉」。(圖/記者黃哲民攝)
沈慶京於庭訊時不認罪,聲稱1994年受時任經濟部長江丙坤託付,籌錢硬扛下當時沒人願承接的中石化公司,努力轉型獲利但不順,至2019年已累積虧損近90億元,正好當時京華城土地第3次公開標售流標,同仁保守估算若改建商辦大樓,每坪最低可賣到120萬元,評估後決定競標購買,視為中石化獲利翻身,轉型土地開發與科技業的重要契機。
沈說為確保得標,在中石化董事會授權價格範圍內,以372億1萬元投標,是當下所做最佳商業決策,檢方起訴卻說同集團公司交易土地,應以「議價」方式降低成本,沈反駁指檢方說法「是不是太離譜!」若當年真用議價,檢方會不會反過來說他以「控制者」自居、說他和同仁私相授受、涉嫌背信?
沈不滿檢方說他成立空殼公司,與威京集團旗下公司簽約借款投資,掩飾替他償還個人賭債,涉嫌洗錢,他認為這是天大的笑話,此外,檢方說中石化買下京華城土地,預付5億元給京華城公司涉及背信,沈表示,這是買賣雙方專業經理人歷經多次商業談判,訂出兼顧誠信原則的折衷方案,無違法。

▲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今(24日)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堅稱在京華城商場土地交易案沒涉及不法。(圖/記者黃哲民攝)
沈指出,中石化在迫切危機中,碰上最好的轉型機會,卻無端在柯文哲案被搜索、扣押土地,遭銀行團抽銀根,同仁們人心惶惶、他的健康與財務也受嚴重損害,更失去中華工程公司經營權,檢方害他「親離信散」,罔顧對他有利證據起訴他,波及無辜同仁,活在恐懼中。
沈強調,他時任中石化「最高顧問」,責任是協助公司轉型成功,和同仁所做都是為了公司和全體股東最大利益,沒有犯罪、真的被冤枉,求法官明察秋毫,儘管遲來的正義已非正義,仍請判無罪,「還給我和無辜同仁公道與清白!」
辯護律師指出,沈慶京個人意見,對中石化確有重要分量,但不等於沈具有最後決定權,沈從未逾越公司程序直接下令主導、強迫董事服從或操縱估價,本案交易仍循公司治理程序做出決策,檢方起訴將2個概念混為一談,是以單純的司法思考看到複雜的商業判斷,也忽略中石化評估即使375億元得標,仍有16.4%投資報酬率,高於公司要求的15%投報標準。
辯方表示,中石化當時是京華城公司持股37%的大股東,對威京集團來說,手心手背都是肉,不可能故意傷害一方去獨厚另一方。
同案被告之一、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今庭訊也不認罪,辯護律師指張男純因老闆不放心本案交易,所以奉命去了解,張沒有估價專業,沒碰觸本案交易的核心事項,僅扮演傳話、聯繫的邊緣角色,毫無決策權限。
檢方否認堅持「議價」才沒構成背信罪,也非以事後諸葛觀點起訴,2019年8月,京華城公司委託估價顯示,京華城商場土地時價為276億元到285億元,因沈慶京開會指示盡可能提高標售價格,1個月後中石化委託估價結果,變成342億元到將近376億元,可見是配合沈預定的目標作價。
法官諭知檢辯雙方均須盡快補證,擇期再開庭,將分批傳訊同案被告。本案起訴被告共13人,沈慶京被求刑26年,擔任中石化獨董的經濟部前部長陳瑞隆被求刑12年、前國策顧問朱雲鵬求刑7年,沈慶京長子沈輝庭求刑4年,不動產估價師葉紫光求刑3年6月,鼎越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求刑9年,張志澄求刑10年,相關公司經理人分別被求刑4年到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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