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稱《廣播電視法》有執法爭議、違憲疑慮 卓榮泰又不副署了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中时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片/鄧博仁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片/鄧博仁攝) 字級設定: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廣播電視法》,適度鬆綁政府、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間接投資廣電事業,從原本1股都不行持有,放寬至上限1%。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後所生的執法爭議,乃至違憲疑慮,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予副署。

現行「黨政軍條款」禁止政府、政黨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適度鬆綁政府、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間接投資廣電事業,從持有1股都不行,放寬至上限1%。

有關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廣播電視法》,李慧芝表示,本次修法內容所涉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之規定,與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先前不予副署之《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相類。

李慧芝指出,考量對於黨政軍投資媒體業者之限制及監理應有一致性規範,方能符合憲法上平等原則之要求,是為避免法律公布施行後所生之執法爭議,乃至違憲疑慮,卓院長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就本次廣播電視法三讀條文不予副署。

#卓榮泰 #行政院 #不副署 #廣播電視法 #立法院 【1鍵掌握全球脈動】 立即訂閱國際周報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