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菲律宾女子声称到柬埔寨工作后误入诈骗集团,并遭扣留护照,但法官裁定她并非受胁迫参与犯罪,今天(24日)判她参与有组织犯罪和串谋诈欺罪成立,坐牢25个月。
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道,控方指出,35岁的被告De Villar Rizalyn Panganiban接受诈骗集团培训并获得一些钱,也知道诈骗目标地区是新加坡。
尽管被告声称不知道新加坡在哪里,甚至以为新加坡位于中国,但控方指培训内容提到新加坡地址、货币以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等机构,她也被要求使用新加坡英语口音。
控方表示,诈骗集团一年内就涉及至少528起诈骗案件,造成约5250万元损失,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至少27个月监禁。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我国警方去年连同柬埔寨警方展开跨境执法行动,捣毁这个诈骗集团。包括被告在内的12人在去年9月被控,当中包括多名新加坡人和马来西亚人,而她的案件是首宗进入审讯阶段的。
被告是在2025年3月从马来西亚入境柬埔寨,护照被收走并被载送到诈骗电话中心。
辩方:已配合当局调查 应获得减刑
辩方则请求法官判被告不超过15个月监禁,并指她已配合当局调查,应获得减刑。
辩方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是诈骗集团成员。她没有通过测试,也没有招募其他人,因此不能单凭她身处诈骗园区,就认定她是诈骗集团成员。
辩方也反对把诈骗集团一年造成的5250万元损失归咎于被告,指她加入集团不到一个月,并称有关损失数字只是调查人员的说法。
法官:被告有机会离开或求助 并非受胁迫
法官接纳控方的证据,认为被告确实是诈骗集团成员。法官指出,被告虽然护照被扣留,在柬埔寨金边期间的行动也受到一定限制,但她仍有相当程度的自由,手机也一直在身边,有机会离开诈骗集团所在地或向外求助,因此不接受她遭胁迫或强迫犯罪的说法。
针对被告声称不了解新加坡,法官指出,控方无须证明她知道新加坡位于东南亚或是一个独立国家,只须证明她知道新加坡是一个具体地点。证据显示,她知道犯罪活动针对的地点就是新加坡。
法官也认为,尽管被告没有通过测试,但她确实参与了诈骗园区内分配给她的活动,例如接受培训以及加入聊天群组。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25个月。
被告作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可被判监禁长达五年、罚款高达10万元,或两者兼施。
串谋诈欺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处长达十年监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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