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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交通罰鍰超收1.8億 議員籲情節輕微勸導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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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6日電)彰化縣警察局統計,去年交通罰鍰決算數為6億2000多萬元,超收近1億8000萬元,縣警局解釋,超收主因為取締件數增加,罰鍰金額也提高,不過議員呼籲,若情節輕微應勸導為主。

民主進步黨彰化縣議員賴清美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說,依照彰化縣警察局提供資料,民國112年,彰化縣交通罰鍰預算編列新台幣3億8000萬元,不過決算時發現超收,113年起,預算數調高到4億4000萬元,決算時還是超收。

賴清美指出,108年交通罰鍰決算數是3億9000萬多元,112年突破6億,去年更達6億2000多萬元,創下歷史新高,比預算數多出約1億8000萬元。

賴清美說,她常接獲民眾反映交通違規檢舉太嚴格,質疑員警是否有績效壓力,呼籲縣警局,若民眾交通違規情節輕微,應以勸導為主。

彰化縣警察局以文字回應指出,對情節輕微的交通違規,只要符合法令規定,警方都會盡量採取勸導方式,未來也會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除了避免被取締外,也才能維護自己及他人的安全。(編輯:張銘坤)1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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