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委關切是否公開性侵加害人照片姓名,甚至對兒童性侵犯進行化學去勢。衛生福利部次長呂建德今天表示,全面公布加害人資訊恐二度傷害被害人,須審慎。另化學去勢涉及國家刑罰制度,非衛福部可單方面回答。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呂建德列席並備質詢。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邱慧洳接連詢問衛福部公布性侵犯照片姓名的可能性,以達到民眾知情、示警潛在受害者等效果。
民進黨立委黃秀芳認為,公開資訊雖能讓社會公審加害人,但性侵案件常是熟人所為,公開所有資訊恐同時導致被害人也被暴露,憂心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
呂建德表示,現有制度已會部分公告經評估有高再犯風險的加害人,全面公布恐造成被害人遭按圖索驥,受到二度傷害,必須謹慎衡量。對於沒有被辨識身分之虞者,他認同確實應該可以有分開處理方式,但仍須以被害人最佳利益為第一優先。
陳昭姿指出,韓國、美國、歐洲等國都有化學去勢制度,可壓抑性衝動、勃起等性功能,是一種藥物治療。依統計,台灣每年約有1000件12歲以下兒童性侵案件,衛福部是否可跟法務部研議修法,對兒童性侵犯進行化學去勢。
對此,呂建德說,這涉及國內刑罰制度,非衛福部可以單方面回答的問題。
立法院會14日通過鞭刑入法公投案,黃秀芳與邱慧洳關心,不少民眾對性侵、兒虐或詐騙案感到氣憤,希望採取重刑,以及未來如果鞭刑公投通過,加害人要接受鞭刑時,是否要經過衛福部對其身體狀況等進行分析。
呂建德答詢表示,社會對於是否採取鞭刑還有很多討論,且會牽涉國內刑法政策跟刑事訴訟法及刑罰政策,衛福部不便越俎代庖。若真的通過,仍要考慮受刑人能否承受等醫療問題與受刑能力,須跟法務部研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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