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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议会解散前一天获拨款 17+2希盟州选区须30天内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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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6日讯)森美兰州前朝政府的17名希望联盟(PH)州议员及2名州选区协调员,因在州议会于6月5日解散前一天获拨款,而被要求归还7月至9月期间所领取的拨款。

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道,森美兰州务大臣拿督依斯迈拉欣今午主持州行政议会后召开记者会时表示,这是在会议上作出的决定,此事也是早前特别州议会会议上所提出的议题。

他说,数名州议员日前在州议会提及,在州议会解散前,前朝政府已批准向希盟州议员发放18万令吉拨款,有关批准于6月3日的州行政议会会议中通过。

“因此,6月4日,也就是州议会解散前一天,部分拨款已经汇入这些州议员的户头,涉及17名州议员及2名州选区协调员,即拉务及芭蕾。”

他说,在17名州议员中,7人是行政议员,另外10人为普通州议员。

因此,依斯迈拉欣强调,每名行政议员必须归还15万令吉,即8月至9月期间的拨款;普通州议员则须归还17万4000令吉,即7月至9月期间的拨款;2名州选区协调员则须归还15万令吉,即7月至9月期间的拨款。

“这是日前在州议会所提出的问题,即为何州议会已经在6月5日解散,却仍有7月至9月的拨款。”

“不过,行政议员及州务大臣当时仍继续担任职务至7月31日,因此有资格使用7月份的拨款;至于其他人,则因州议会已经解散,不再具备领取有关拨款的资格。”

他说,州务大臣办公室将在近期发出信函,要求有关人士归还拨款,并给予他们从信函发出日起30天期限归还有关款项。

在上届森州选举期间,一封日期为6月4日、有关向希盟州议员发放18万令吉“人民福祉财务援助”的信函在网上流传,据称有关拨款涵盖7月至9月。

另一方面,依斯迈拉欣也宣布,州政府已同意委任林茂区国大党(MIC)主席拿督VS莫甘为掌管印裔社会事务的行政议员级官员,并将于9月1日正式上任。

至于反对党议员是否会获得拨款,他表示,州政府目前尚未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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