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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局部嚴重淹水 市府將配合中央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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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6日電)連日低壓帶及西南風強降雨,台南市局部地區嚴重淹水,台南市政府今晚表示,將比照「0625豪雨救助模式」,配合中央救助對象及補助標準,全力協助災民及企業。

市府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經濟部昨天發布此次淹水慰助比照「米克拉颱風淹水慰助金專案」,家電財損及具營業事實商家也納入慰助範圍,市府各局處將加速勘查受理。

南市府社會局表示,此次住屋淹水逾50公分且有居住事實,以1門牌1戶計算,每戶發給台南市淹水救助金新台幣1萬5000元,中央補助2萬元,合計3萬5000元;市府也對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住家,每戶補助1萬元慰助金。

住屋標準是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廚廁、浴室為限,經核定應發給安遷救助者不再重複核發。受災住戶應先拍照記錄淹水高度或水痕位置,備妥身分證明、實際居住證明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向現居地區公所提出申請,若無相片資料,公所將現勘審查。

南市府經濟發展局表示,受災營業場所補助適用依法完成工廠登記的製造業、納管及特定工廠,及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或稅籍登記的商業。

製造業及商業淹水高度15公分至50公分每戶補助1萬元,逾50公分每戶補助3萬5000元。營業場所(含工廠及店家)淹水30公分以上者,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15公分以上、未達30公分者補助3000元。

此外,凡有效車籍汽機車持有人在台南市37個行政區因淹水受損導致車輛損失,汽車(含大型重型機車)每輛慰助上限1萬5000元、機車(含微電車)每輛上限2000元,可向車輛泡水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市府強調,各項補助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若有疑問可洽各區公所或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諮詢。(編輯:蕭博文)1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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