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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梯猥亵案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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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24岁女子王某某在网上发声:电梯里遭男邻居猥亵,反抗时指甲划伤对方,反被索赔5000元,还被警方留置一晚。舆论瞬间炸锅,愤怒的网友冲上前线,为"受害者"鸣不平。

8月25日晚,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的一纸通报,让所有人沉默了。

没有电梯轿厢里的猥亵,没有下体蹭撞,没有推倒。李某某用背部挡住想离开的王某某,是因为他刚拨通了110,要等民警来。这个动作被剪辑成一帧,传到网上,就成了"猥亵"。

警方的结论用词极为精准:王某某控告李某某对其"殴打并猥亵"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注意,不是"证据不足",而是"与事实不符"。前者是遗憾,后者是撒谎。

通报出来后,李某某清白了。但从6月6日案发到8月25日通报,整整80天。80天里,法律一帧一帧地回放监控、查清事实;而王某某的一篇小作文,几个小时就让"猥亵"两个字和一个人的名字牢牢焊在了一起。据网友截图,王某某发布的相关视频点赞达数十万、转发十余万,"女子电梯遭猥亵反被索赔5000元"的话题冲上热搜,传播量以千万计。

法律给了他清白。但清白赶到的时候,舆论的私刑已经执行完了。对方敲几下键盘,就完成了网络审判。

有人说,公众对"女性在电梯遭猥亵"的愤怒是正当的。这份共情不是错。错的是有人把这份共情当成了武器,把邻里纠纷包装成性侵叙事,把公共善意变成私人恩怨的弹药。

别让守法公民的脊梁,在键盘的敲击声中弯曲;别让真相的迟到,成为常态。

女子自称在电梯遭猥亵,警方通报:虚构事实,立案调查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杭州滨江区一公寓内,她乘坐电梯时遭到男子猥亵,对方故意用身体蹭撞、挤压等,在阻拦过程中,她指甲不慎划伤男子,男子随后报警。警方未认定男子存在猥亵,“我被关了一晚上,还要被对方要求赔偿5000块钱”等。红星新闻记者尝试联系事发时在现场的网友,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8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发布通报,关于“小区电梯内邻里纠纷”一事,系该局正在办理的一起行政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接处警情况

2026年6月6日19时03分,我局浦沿派出所接李某某(男,40岁)报警称,在小区楼道内与邻居发生纠纷争吵并打架。民警于19时08分到达现场,找到当事人李某某及王某某(女,24岁)、高某某(女,25岁),后将三人带回所内处理。22时26分,我局依法对该三人进行传唤,次日13时30分许,三人传唤结束后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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