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名女地产经纪因承认逃税,被判处 9 个月有条件缓刑,并被勒令支付超过 10 万元的罚款。
图片来源:51.CA 资料图片
据加拿大税务局(CRA)周三发布的声明,Thi Nhan Nguyen(又名 Lynn Nguyen)周二在温哥华省级法院获刑。
税务局在声明中表示,Nguyen“故意未申报一项温哥华住宅物业的应税收益”,因此逃避了 103,785 元的所得税。
税务局称,Nguyen“策划了一项计划”,让这套温哥华房产看似是她的自住房,实际上却将其出租给了租客。
该计划从 2012 年 1 月持续到 2017 年 3 月。税局表示,在此期间,Nguyen 一直从事地产经纪工作。
在加拿大,出售自住房的获利无需纳税,但投资物业的出售利润则需纳税。
为了证明温哥华这处房产是自住房,Nguyen“多年来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在该房屋收取邮件并将该地址用于通信。
税务局声明指出:“自 2012 年 4 月 Nguyen 成为该物业注册业主起,直到 2015 年 1 月她出售该物业期间,该房屋一直由租客居住。她还在申报 2015 年个人所得税时,未向报税员披露该房产的出售情况。”
在税务局审计期间,Nguyen 仍坚持称该物业为自住房,并在 2017 年为此提供了“误导性的信息和文件”。
法院判令 Nguyen 支付与其逃避税款等额的罚款。
税务局在声明中表示:“CRA 致力于维护加拿大税收制度的完整性,从而促进加拿大人的社会和经济福祉。”
“逃税是严重犯罪。伪造记录和申报、隐瞒收入或虚增开支,都可能导致刑事指控、起诉、法院罚款、监禁以及留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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